以往的電影節,我都會親自看翻閱節目手冊來選擇心水電影。今年的經驗比較特別。幾個星期前,朋友已經打電話給我,告訴我她已經買了幾場電影的票,然後就只留下時間、地點在我的mailbox內。所以我都是在入場前才知道電影的名字。或許這樣才會有驚喜...
那晚看了一齣日本電影叫《儘管如此我沒做過》,故事講述一個年青人被控以在地鐵車廂內非禮女學生,然而他堅持自己是沒有做過,於是就展開了一場漫長的抗爭。到最後判決階段,主角才醒覺到原來法庭並不是伸張公義的地方,而是一個將嫌疑犯被定罪的地方。整齣電影在訴說社會上的法律制度,執法機關、以至人們的內心是如何的不公平。每當案件發生的時候,在未審判前,究竟我們會否已假設當時人是有罪?究竟我們是以證據,還是道德價值去裁決?
由於過往的經歷,令我每當經過金鐘那個多層停車場的時候,心裏不免痛楚戚然。不過仔細再想,執法機關內的都是人而非聖人,所以我不敢亦不應該對他們心存任何的期望。
電影曾經提過,日本的法庭有99.9%的conviction rate。當中有多少是真的有罪,多少是被屈打成招,或許只有天才會知曉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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