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完一系列同學的博客,我終於知道哪一位同學抽到「我」的故事。
故事的那一刻雖然很短暫,但那確實是我生命中的高峰一刻,因為自那次以後,我要面對的是經年的挫折、困難與痛苦,到這陣子才有一刻的喘定。
不知那位作家講過(或者何生講過?我記不了),當作者將腦海中的故事寫下來的時候,作者對那個故事已經失去了ownership,它變成一個獨立的個體,有它自己的生命。就算你剛剛寫好的一篇博客,那篇文章都只記著你的身體那一刻所盛載的思想感受,寫完後的下一分鐘,你都已經變成第二個人了-身體內的細胞會增生,會滅亡。就算你在下一分鐘去閱讀自己上一分鐘所寫的事,其實根本就在閱讀「別人」的故事,只不過是你比較熟悉故事的context而已,當中自己對「自己」的閱讀已構成闡釋與改編。故事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,就好像有人在海邊隨意放下一個玻璃樽,它隨水飄流,在第二個岸有人拾起它,雖然都是玻璃樽,但它對於拾者來說可以是完全不同的意義,它可以是浪漫故事的開始,一個環保分子的控訴,恐怖起來可以是一個殺人兇器。所以故事要有人看,要有人付予context才令它有其完滿的意義。
或者我應該向「我」的故事說聲:「你走你的路吧,bon voyage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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